乘客吸煙致高鐵緊急減速
  乘警提醒 :引發嚴重後果將追刑責
  本報訊 (記者 雷鴻濤) 5月4日,因乘客梁某、彭某在6號車廂吸煙,致使從桂林開往長沙南方向的G538高鐵列車緊急減速。
  事發當天,剛好記者也在本次列車上。列車行駛不多久,不少乘客發現,突然出現了緊急減速的現象,煙霧報警器也響了一陣。工作人員通過廣播告訴大家,這是因為有乘客在車廂吸煙所致。隨後,乘警將在列車上吸煙的梁某和其朋友彭某帶到了4號車廂。記者上前打聽得知,梁某、彭某住在長沙,此次乘坐高鐵回家。梁某稱,他之所以吸煙,是因為煙癮發作,所以躲進了6號車廂的廁所吸煙。
  一開始,面對乘警的詢問,他們還笑出了聲,認為吸煙只是小事。乘警嚴肅地說,高鐵列車屬於全電腦系統控制,吸煙就好比黑客攻擊,會影響列車的正常行駛。此外,吸煙可能導致火災。如果因為吸煙出現高鐵減速、自動剎車等,嚴重的可能導致較大範圍內的其他列車都會受此影響。乘警在車廂里現場對大家普法,他說,根據《鐵路安全管理條例》,在高鐵上吸煙,乘客將面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。除此之外,乘客或將受到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的處罰,面臨行政拘留。後果嚴重的,公安機關將追究吸煙乘客的刑事責任。
  乘警表示,吸煙的兩名乘客已經涉嫌違反《鐵路安全管理條例》,將視其認錯的態度,給予相應的處罰。梁某、彭某稱,已經意識到錯誤,保證以後不再在列車上吸煙。
  記者獲悉,1月7日,長鐵公安針對乘客在動車上抽煙,開出第一張“天價”罰單,一名男子在廁所抽煙造成報警,被罰款500元。而梁某、彭某兩人將受到怎樣的處罰,則有待於公安機關對其作進一步的調查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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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還有哪些屬於危險行為?
  根據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鐵路安全管理條例》規定,有16種行為屬於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,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,並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。這些危險行為包括:擅自移動鐵路線路上的機車車輛,或者擅自開啟列車車門、違規操縱列車緊急制動設備;在鐵路線路上行走、坐卧或者在未設道口、人行過道的鐵路線路上通過;擅自開啟、關閉列車的貨車閥、蓋或者破壞施封狀態;擊打列車;鑽車、扒車、跳車;從列車上拋扔雜物;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等。
(編輯:SN09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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